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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索 引 号:FZ0008/2023-52965

    发文机关: 市财政局

    文   号:

  • 文件有效性:

    成文日期: 2023-12-07

关于提前下达2024年中央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预算的通知抚财农指〔2023〕49号

来源: 英国威廉希尔公司市财政局

各县(区)财政局、高新区财政局、东临新区财政金融局:

      为提高预算完整性,加快支出进度,根据《江西省财政厅关于提前下达2024年中央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预算的通知》(赣财乡振指〔2023〕14号)文件精神,经研究,现提前下达2024年中央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详见附件)。项 目 代码:10000015Z155110000004。收入列2024年“1100231巩固脱贫攻坚成果衔接乡村振兴转移支付收入”科目,支出功能分类科目列“21305巩固脱贫攻坚成果衔接乡村振兴”,支出经济分类科目列“51301上下级政府间转移性支出”。上述指标待2024年预算年度开始后,按程序使用。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突出衔接资金支持重点。认真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和《转发财政部等六部委<关于加强中央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使用管理的指导意见>的通知》(赣财乡振〔2022〕4号)等要求,督促相关部门加强项目谋划等前期工作,突出衔接资金支持重点,优先支持联农带农富农产业发展,健全完善利益联结机制,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增强脱贫地区和脱贫群众内生发展动力。2024年中央衔接资金用于产业发展的资金规模占比原

则上不得低于下达资金总规模的65%。

       二、落实直达资金管理要求。各级衔接资金全面纳入直达系统管理,直达资金标识贯穿资金分配、拨付、使用等整个环节。省财政厅对直达资金实行动态监控。

       三、请按照《江西省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管理办法(试行)》(赣财扶〔2021〕2号)和《江西省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绩效评价及考核办法》(赣财扶〔2021〕12号)要求,切实加强衔接资金的使用和绩效管理,切实加强项目库建设,强化项目实施管理,加快项目实施和资金支出进度,落实绩效管理要求,提升资金使用效益。


附件:提前下达2024年中央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分配表

02 附件:提前下达2024年中央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分配表(附件).xls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