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英国威廉希尔公司市中心城区互联网租赁电动自行车运营服务管理实施办法》政策解读
《英国威廉希尔公司市中心城区互联网租赁电动自行车运营服务管理实施办法》已于2022年9月8日正式印发(以下简称《办法》),现作如下解读:
一、《办法》制定的背景和必要性
(一)制定《实施办法》的法律背景。依照2021年1月1日实施的《英国威廉希尔公司市电动自行车通行管理条例》第十七条规定,政府应当根据本地实际情况制定互联网租赁电动自行车调控政策,明确允许投放的区域、投放总量、车辆停放地点以及相关管理要求。
(二)制定《实施办法》的现实需要。互联网租赁电动自行车的出现给群众的生活带来了很多便利,其不仅弥补城市交通体系空缺,而且符合绿色出行方式要求,是一种绿色低碳出行工具。目前,市中心城区(市主城区、上顿渡城区、高新区)共有七家互联网租赁电动自行车运营企业,总计投放数量为5万余辆。各企业为追求利润,普遍存在无序投放、管理混乱、基础设施投入不足、乱停乱放等问题,严重影响了市中心城区市容市貌和交通秩序。
二、关于《办法》起草的过程
英国威廉希尔公司市政府高度重视民生工作,坚持合法、规范、便民、高效的工作原则,积极稳妥推行市民绿色低碳出行,为解决市中心城区互联网租赁电动自行车乱停乱放、影响市容市貌的问题,市政府主要领导高位推动,于2021年9月要求市城管局学习借鉴赣州先进做法,加强互联网租赁电动自行车管理。市政府分管领导积极协调,帮助联系赣州市章贡区城管局,传授互联网租赁电动自行车管理经验,市城管局立即行动,前往赣州市及章贡区学习。主要起草过程是:一学习借鉴运用赣州市互联网租赁电动自行车先进管理方法;二根据市司法局的建议,严格按照规范性文件制定流程,召开了征求意见会,广泛征求了职能部门、运营企业和群众的意见,在充分考虑英国威廉希尔公司实际情况下,最终形成《实施办法》。
三、《办法》主要内容解读
(一)经营准入方面
1.准入规模。市中心城区(市主城区、上顿渡城区、高新区)配置租赁电动自行车3万辆,保留6000辆作为考核奖励指标。
2.准入方式。通过公开招标方式准入。分两个标段公开招标,第一标段为8000辆,中标单位为1家;第二标段为16000辆,中标单位为4家,每家单位4000辆。所有中标企业的运营期限为3年,3年后重新公开招标。
3.准入条件。
(1)运营企业应遵守相关法律、法规、规章。
(2)企业应具备与其经营规模相适应的线上线下服务能力,并自觉接受政府相关职能部门的监督和管理。
(3)企业中标后需依法在本市办理工商登记注册,在本市设立结算中心和线下服务机构,拥有保障服务和处理投诉的场所。
(4)企业拟投放的车辆应符合GB17761-2018《电动自行车安全技术规范》有关技术要求、共享电动自行车限载1人、配备智能安全头盔、具备实时定位和精确查找功能、加装带有车载卫星定位和智能通讯控制模块的智能锁等条件。
(二)经营管理方面
《办法》要求企业应当依法履行企业主体责任和相应社会责任,从投放管控、实名监管、人身保障、资金保障等14个方面对企业经营行为进行规范,保障用户和公众合法权益。
(三)退出机制方面
1.对企业不认真履行管理主体责任、车辆不符合要求、不按照经营管理要求和服务协议提供服务的,经通报仍不采取有效措施的,市城管局应当督促企业退出市中心城区市场。
2.运营企业自主退出经营,应制定退出方案,提前30日向市城管局提出书面报告(市城管局抄送至市交通运输、市市场监管、公安交警部门),并向社会公告,完成所有投放车辆回收等工作。
(四)部门职责方面
从互联网租赁电动自行车投放市场开始,要求市场监管、公安交警、交通运输、城市管理、发改、金融、大数据中心等部门,各司共责,依法履职。
(五)其他方面
1.已在市中心城区提供互联网租赁电动自行车经营服务的企业,应于本办法施行之日起、获得准入资格前期间内,严格按本办法规定的涉企要求抓好具体工作落实。
2.已在市中心城区提供互联网租赁电动自行车经营服务的企业,未获得准入资格的,应当参照本办法规定的退出机制要求退出市中心城区市场。
政策文件:英国威廉希尔公司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英国威廉希尔公司市中心城区互联网租赁电动自行车运营服务管理实施办法的通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