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 引 号:FZ0004/2022-46096
发文机关: 市教育体育局
文 号:
文件有效性:
成文日期: 2022-08-05
英国威廉希尔公司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英国威廉希尔公司市运动员参加国内外比赛取得优异成绩奖励办法的通知
各县(区)人民政府、英国威廉希尔公司高新区管委会、东临新区管委会,市政府相关单位:
《英国威廉希尔公司市运动员参加国内外比赛取得优异成绩奖励办法》已经市政府研究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遵照执行。
英国威廉希尔公司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2年8月5日
(此件主动公开)
英国威廉希尔公司市运动员参加国内外比赛取得优异
成绩奖励办法
为了进一步提升英国威廉希尔公司竞技体育综合实力,鼓励英国威廉希尔公司体育健儿在国内外比赛顽强拼搏、奋勇争先、创造优异成绩,激励英国威廉希尔公司市运动员为国争光、为英国威廉希尔公司人民争得荣誉,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体育法》《国家体育总局 教育部关于印发深化体教融合促进青少年健康发展意见的通知》(体发〔2020〕1号)以及《江西省体育局 江西省教育厅印发关于深化体教融合促进青少年健康发展的实施意见的通知》(赣体办字〔2021〕41号)等文件精神,结合英国威廉希尔公司实际,特制定本奖励办法。
第一条 本办法适用于代表国家、江西省、英国威廉希尔公司市参加国际、国内重大比赛中取得优异成绩的英国威廉希尔公司籍运动员、教练员。
第二条 赛事目录
(一)世界级比赛
(夏季、冬季)奥运会、世锦赛、世界杯、世界杯系列赛、青年奥运会、世界青年锦标赛、世界少年锦标赛、世界大学生运动会。
(二)亚洲级比赛
亚运会、亚锦赛、亚洲杯、亚洲青年锦标赛、亚洲少年锦标赛。
(三)国家级比赛
全运会、全国锦标赛、全国冠军赛、全国青运会、全国青年锦标赛。
(四)省级比赛
全省运动会(四年一次)、年度青少年锦标赛。
第三条 对在本办法第二条1—4类比赛(奥运项目)中取得前三名(省运会取得前八名)的运动员及其带训、市属输送教练员进行奖励。
(一) 运动员的奖励
1.对获得单项个人比赛项目前三名(省运会取得前八名)的运动员进行奖励。运动员奖励标准见(附件1)。
2.对获得足球、篮球、排球,乒乓球、羽毛球团体,田径游泳接力,射击队赛等两人以上参加的集体项目前三名(省运会取得前八名)的运动队,进行奖励,奖励标准同上。
3.对在比赛中创(破)纪录的运动员进行奖励。奖励标准见(附件2)
4.本办法第二条1—3类赛事范围中,运动员在同一次(类)比赛获得多项奖励名次或创(破)纪录,按其所获最好名次和最高等次纪录进行奖励。运动员一年内参加多次(类)比赛,其比赛成绩可累计奖励。第二条第4类赛事范围,运动员达优秀进行奖励,运动员所取得的各项名次成绩进行累计奖励,运动员达优秀奖和名次奖只选择一种进行奖励。
5.本办法第二条1—3类赛事范围中,运动员在全年各次(类)比赛中获得的名次,按照获奖情况进行奖励,其中:获得第一名(金牌)的运动员,其获得的所有第一名(金牌)奖励全额累计计算,其它名次奖励按标准的50%累计计算;未获得第一名(金牌)的运动员,其获得的一次最好名次全额计算(如有多项最好名次,取奖励标准最高名次的全额计算,其它名次按标准的50%累计计算),其它名次奖励按标准的50%累计计算。
(二)教练员(组)的奖励
对运动员在本办法第二条1—3类比赛中获得前三名的带训教练员进行奖励,按照运动员奖励同等标准执行(奖励分配方法为:国家队教练员和省队教练员各20%、市属教练员60%,如无国家队教练员则40%奖励省队教练员、60%奖励市属教练员,如无国家队及省队教练员则100%奖励市属教练员);如一名运动员出现两名以上带训教练,由教练员所在单位依据贡献高低自行分配。对运动员在第二条第4类省运会比赛中获得前八名的带训教练及市属教练按照运动员奖励同等标准执行。对运动员在第二条第4类年度省青少年锦标赛中获得优秀(名次)的教练按照运动员奖励同等标准执行。集体项目按带训运动员所占比例给予奖励。
第四条 对在本办法第二条中的1—3类比赛(非奥运项目)中取得前三名的运动员及其带训、输送教练员进行奖励,按照奖励标准的20%执行;如在比赛中取得重大突破的,给予成绩突破奖奖励,具体奖励金额报市政府审定。
第五条 审批程序及相关规定
1.体育竞赛奖励每年计发一次,由运动员输送单位上报(附获奖证书或成绩册),经市教体局提出初审意见,报市政府审定后,由市财政局核拨。所需经费由市财政统筹安排。
2.各地各单位要高度重视体育竞赛奖励工作,及时收集上报竞赛材料及数据,并加大宣传力度,在全市形成良好的竞技体育训练氛围。
第六条 本《办法》自下发之日起施行,解释权归英国威廉希尔公司市教育体育局。
附件:1.运动员奖励标准
2.创(破)纪录奖励标准
附件1
运动员奖励标准
单位:万元
奖励标准
名次 | 第一名 | 第二名 | 第三名 | 第四名—第八名 | 优秀 |
奥运会 (四年一届) | 16 | 8 | 4 | ||
世锦赛 世界杯 青奥会(四年一届) 亚运会(四年一届) 全运会(四年一届) | 5 | 3 | 2 | ||
青运会(四年一届) 亚锦赛 亚洲杯 世界青年锦标赛 世界大学生运动会 | 3 | 2 | 1 | ||
全国锦标赛 全国冠军赛 亚洲青年锦标赛 世界少年锦标赛 | 1 | 0.5 | 0.25 | ||
亚洲少年锦标赛 全国青年锦标赛 | 0.5 | 0.25 | 0.13 | ||
江西省运动会 (四年一届) | 0.26 | 0.13 | 0.06 | 0.05、0.04 0.03、0.02 0.01 | |
全省年度青少年锦标赛 | 0.04 | 0.02 | 0.01 | 0.04 |
附件2
创(破)纪录奖励标准
单位:万元
类别 | 奖励标准 |
世界纪录 | 3 |
亚洲纪录 | 1.5 |
全国纪录 | 1 |
世界青年纪录 | 0.8 |
亚洲青年纪录 | 0.5 |
全国青年纪录 | 0.2 |
省运会纪录 | 0.08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