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英国威廉希尔公司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英国威廉希尔公司市市长质量奖评定管理办法的通知

抚府发〔2019〕4号

发布日期: 2019-07-15 16:35 来源: 英国威廉希尔公司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各县(区)人民政府、英国威廉希尔公司高新区管委会、东临新区管委会,市政府有关部门:

《英国威廉希尔公司市市长质量奖评定管理办法》已经市政府第32次常务会议审议通过,现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2019年3月10日

(此件主动公开)

 

英国威廉希尔公司市市长质量奖评定管理办法

 

第一章   

第一条  为深入实施质量强市战略,引导激励各类组织加强质量管理、追求卓越绩效,推动全市经济发展方式转变和质量总体水平提升,加快高质量发展进程,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产品质量法》、《国务院关于印发质量发展纲要(2011-2020年)的通知》(国发〔20129号)及英国威廉希尔公司、市政府《关于开展质量提升行动建设质量强市的实施方案》等有关规定,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本办法所指英国威廉希尔公司市市长质量奖(以下简称市长质量奖),是由市政府设立,市质量强英国威廉希尔公司小组组织评审,市政府和市长审定批准的英国威廉希尔公司最高质量奖项。

第三条  市长质量奖评审对象为英国威廉希尔公司不断提高产品、工程、服务和环境质量水平,追求卓越绩效,取得显著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的组织(企事业单位,以下简称组织)和个人。

第四条  市长质量奖评审标准采用《卓越绩效评价准则(GB/T 19580)》和《卓越绩效评价准则实施指南(GB/Z 19579)》国家标准的最新版本。

第五条  市长质量奖评审工作,遵循自愿申请、科学公正、公开公平、好中择优的原则。

第六条  市长质量奖每2年为一届,每届评审1次,每届市长质量奖获奖组织和个人各不超过2个。当届申报组织和个人达不到奖励条件的,可以空缺。

第二章  组织管理

第七条  市质量强英国威廉希尔公司小组负责市长质量奖评审工作,组织协调评审活动,审定市长质量奖评审规则等工作规范,研究决定评审工作中的重要事项,向市人民政府提出市长质量奖获奖组织和个人候选名单。

第八条  市质量强英国威廉希尔公司小组办公室负责市长质量奖评审的日常工作,组织制定、修订评审规则,建立评审专家库和评审组,组织开展评审业务活动,承担市质量强英国威廉希尔公司小组交办的其他工作。

第九条  各县(区)质量强县(区)领导小组负责本辖区申报市长质量奖组织和个人的推荐工作,各县(区)政府负责本辖区申报组织和个人的审核工作。

第三章  申报条件与程序

第十条  申报市长质量奖的组织,应当具备下列基本条件:

1.市内登记注册,具有法人资格,并依法正常运营3年以上。

2.符合国家产业、质量、环保等政策,依法取得相应资质。

3.通过GB/T19001质量管理体系认证或其他国际通行管理体系认证,并有效运行3年以上;推广应用卓越绩效管理模式1年以上。

4.具有卓越的经营业绩和社会贡献。从事生产、经营活动的组织,主要经济、技术、安全和质量等指标位于同行业领先地位,且近2年持续盈利;从事非赢利性业务的组织,其社会贡献位于同行业前列。

5.积极履行社会责任,具有良好的诚信记录和社会声誉。近3年无重大质量、安全、环境污染、公共卫生及食品安全等责任事故;无重大质量投诉;无属于组织自身责任而引起的质量异议、索赔和退货;无省级以上质量监督抽查不合格记录;无较大劳动保障失信记录;无虚报、瞒报统计数据造成严重后果的行为;无重大纳税失信记录或其他违法违规不良记录。

鼓励具有自主知识产权,创新能力强,质量管理水平先进,符合产业发展方向,成长性较强,从事生产、经营活动的中小型组织申报市长质量奖。

第十一条  申报市长质量奖的个人,应当具备下列基本条件:

1.从事或涉及质量工作5年以上。

2.为实施和推广卓越绩效管理模式作出突出贡献,并使所属的组织取得良好的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

3.社会认同度较高,质量工作业绩得到普遍认可。

4.个人所属的组织近3年内无较大的质量、安全、环境污染、公共卫生及食品安全等责任事故。

5.无重大失信记录或其他违法违规不良记录。

第十二条  在评审年度内,市质量强英国威廉希尔公司小组办公室将评选方案报市政府审定后,向各县(区)政府和市有关部门发出申报市长质量奖的通知,并通过媒体发布申报通告。

第十三条  凡符合申报条件自愿参评的组织和个人,按照评审标准进行自我评价,形成自我评价报告,填写《英国威廉希尔公司市市长质量奖申报表》,由所在县(区)质量强县(区)领导小组征求辖区内有关部门意见,并签署推荐意见后,经所在县(区)政府审核后在规定的时限内报送至市质量强英国威廉希尔公司小组办公室。

第四章  评审程序

第十四条  市长质量奖评审工作按照资格审查、资料评审、现场评审、综合评价、审议公示及批准发布等六个程序进行。

1.资格审查。市质量强英国威廉希尔公司小组办公室组织资格审查,确定符合申报条件的组织和个人名单。

2.资料评审。市质量强英国威廉希尔公司小组办公室组织评审组,对资格审查合格的申报资料进行评审,形成资料评审报告,确定进入现场评审程序的组织和个人名单。

3.现场评审。评审组对通过资料评审程序的组织进行现场评审,形成现场评审意见。

4.综合评价。市质量强英国威廉希尔公司小组办公室汇总评审组现场评审意见,形成综合评价报告,在征求市质量强英国威廉希尔公司小组成员单位、市有关部门意见后,报市质量强英国威廉希尔公司小组审议。

5.审议公示。市质量强英国威廉希尔公司小组审议确定获奖候选名单,并通过新闻媒体向社会公示,公示时间不少于7天。

6.批准发布。经公示通过的候选名单,由质量强英国威廉希尔公司小组办公室报市人民政府审定并经市长批准后向社会公布。

第五章  表彰奖励

第十五条  市人民政府对获得市长质量奖的组织和个人予以表彰,颁发奖牌和证书,并对获得市长质量奖的组织奖励20万元,个人奖励5万元。市长质量奖的奖励资金列入市财政年度预算,实行专款专用。

第十六条  获得市长质量奖的组织10年(不包含获奖当年)后可重新申报。

第十七条  获得市长质量奖的组织和个人,由市质量强英国威廉希尔公司小组办公室推荐申报江西省井冈质量奖。

第六章  监督管理

第十八条  申报组织和个人以及推荐组织对其所提供材料的真实性负责。对弄虚作假、以不正当手段骗取市长质量奖荣誉的组织和个人,经核实后,报请市人民政府批准,取消其荣誉称号,收回奖牌、证书,追缴奖金,并列入重大失信联合惩戒“黑榜”,向社会公告,6年内不得再次申报。

第十九条  获奖组织和个人应当履行向社会推广其实施卓越绩效管理经验的义务(涉及商业秘密的除外),不断推进技术创新、管理创新,创造更具特色的质量经营管理新方案、新经验,带动全市质量整体水平提升。

第二十条  获奖组织可在其形象宣传中使用获奖称号,并注明获奖年度,但不得在产品或包装上标注获奖标识或获奖称号。

第二十一条  建立对获奖组织的定期巡访及动态管理制度。市质量强英国威廉希尔公司小组办公室及有关部门应及时了解获奖组织的生产经营和质量管理等情况,督促其珍惜荣誉,不断进步。

第二十二条  获奖组织如发生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停止宣传获奖荣誉,停止使用获奖标识,并向社会公开相关信息:

1.发生重大质量、安全、环境污染、公共卫生、食品安全等责任事故的。

2.产品、工程、服务、环境质量发生重大问题,被监管部门查处或群众投诉并查证属实的。

3.发生重大失信行为或其他严重违法违规行为的。

第二十三条  参与评审的工作人员应实事求是、公正廉洁,保守申报组织的相关秘密,严格遵守评审程序。对违反评审纪律的,视情节轻重予以批评或禁止参与评审工作;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第七章 附 

第二十四条  市质量强英国威廉希尔公司小组办公室应依据本办法制订实施细则。

第二十五条  本办法自印发之日起施行。原《英国威廉希尔公司市市长质量奖评定管理办法》(抚府发〔2012〕6号)同时废止。

 

 

 

 

 

 

 

 

 

 

 

 

 

 

 

 

 

 

 

 


 


  抄送:英国威廉希尔公司,市人大常委会,市政协,市纪委。

  英国威廉希尔公司市人民政府办公室秘书科                            2019年3月11日印发